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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運 -- 空運出口
空運出口業(yè)務范圍
空運出口根據(jù)客戶的委托,辦理貨物出口前后的一切業(yè)務;審核客戶提供的各類清單和批件;繕制各類單證;訂艙、報關;辦理產(chǎn)地證、保險單和商檢證;預定航班、國內運輸、打包裝、簽發(fā)提單、運雜費結算,快郵國內、外單證;辦理在國外的進口報關、納稅、轉運、送貨;辦理在國外的代理業(yè)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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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委托書
由托運人自己填寫貨運托運書。托運書應包括下列內容欄:托運人、收貨人、始發(fā)站機場、目的地機場、要求的路線/申請訂艙、供運輸用的聲明價值、供海關用的聲明價值、保險金額、處理事項、貨運單所附文件、實際毛重、運價類別、計費重量、貨物的品名及數(shù)量、托運人簽字、日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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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審核單證
單證應包括:發(fā)票、裝箱單、托運書、報送單項式、外匯核銷單、許可證、商檢證、進料/來料加工核銷本、索賠/返修協(xié)議、到付保函、關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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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訂艙
接到發(fā)貨人的發(fā)貨預報后,向航空公司噸控部門領取并填寫訂艙單,同時提供相應的信息;貨物的名稱、體積、重量、件數(shù)、目的地;要求出運的時間等。航空公司根據(jù)實際情況安排艙位和航班。貨運代理訂艙時,可依照發(fā)貨人的要求選擇最佳的航線和承運人,同時為發(fā)貨人爭取最低、最合理的運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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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接貨
發(fā)貨人自送貨:貨運代理應傳真貨物進倉圖給發(fā)貨人,注明聯(lián)系人、電話、送貨地址、時間等,以便貨物及時準確入倉。 貨運代理上門取貨:發(fā)貨人需向貨運代理提供具體接貨地址、聯(lián)系人、電話、時間等相關信息,以確保貨物及時入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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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出口報關
報關單證齊全后,由貨運代理人代理發(fā)貨人向海關申報;海關審核無誤后,海關官員即在用于發(fā)運的運單正本上加蓋放行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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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費用結算
發(fā)貨人與貨運代理人在飛機起飛前結清相關運雜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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